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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172平米房子實際僅68平米,深圳樂有家涉嫌隱瞞面積“欺詐”租戶

時間:2023-01-30    作者:開云體育app官方網站

近日,欺詐鄧毅(化名)向《消費者報道》投訴,租平圳樂租戶稱其公司通過房屋中介機構租下的米房米深面積寫字樓辦公室,

近日,欺詐鄧毅(化名)向《消費者報道》投訴,租平圳樂租戶稱其公司通過房屋中介機構租下的米房米深面積寫字樓辦公室,其實用面積與出租方所提供的實際涉嫌建筑面積不符。

鄧毅是僅平一家專注于企業管理咨詢公司(下稱“A公司”)的員工,2021年10月,有家隱瞞其所在的欺詐公司計劃在深圳市福田區租賃辦公場所。綜合考量下,租平圳樂租戶A公司決定租下深圳中心商務大廈的米房米深面積其中一戶,并繳納了61000元的實際涉嫌押金。讓人意想不到的僅平是,本以為租賃了172平方米的有家隱瞞辦公室,最終實際使用面積僅有68平方米。欺詐

實用面積竟和出租方、租平圳樂租戶中介方所提供的米房米深面積建筑面積相差如此之大,是公攤面積過大還是出租方虛報面積?《消費者報道》隨即展開了調查……

宣稱172平米的房子實際僅有68平米

據悉,A公司通過房屋中介機構深圳市樂有家房產交易公司(下稱“樂有家”)了解到,深圳中心商務大廈的部分房屋可出租。經介紹,該大廈有一戶建筑面積為172平方米的房子,出租方為深圳市志成充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志成科技)。

“當時對方給了我們報價,我們覺得面積數和價格來講是可以接受的。”鄧毅告訴記者,他曾幾次實地了解情況,當時根據對方提供的場地面積大小、能夠承受的租金成本以及合適地段、商圈,進行綜合考量選擇,最終決定租下深圳中心商務大廈的其中一戶。為表誠意,A公司隨即支付了56000元的租賃押金和5000元的水電押金,共計61000元。

不過,在轉賬之前,雙方并未簽署租賃合同。至于為何在未簽署合同前將押金轉給志成科技,鄧毅表示因對方催促轉賬。“他們讓我們先付款,說是物業要交押金。我們是真心實意想租那個房子的,也是在完全信任對方的情況下,不然我們不會在合同都沒簽的情況下打款了。”

本著對中介和出租方的信任轉了押金,但在十天后,A公司實地驗房時卻發現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僅有68平方米,面積縮小了一大半。當得知實用面積與對方提供的建筑面積數嚴重不符后,A公司決定不再承租該房,并要求出租方退還已支付的全部押金。經過多次交涉,雙方沒有達成共識。

鄧毅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樂有家在溝通中表示A公司所承租的房子其面積大小為172平方米,并未明確該房子的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此外,鄧毅所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中,僅體現了房間號及租賃金額,并未體現房屋建筑面積。

租172平米房子實際僅68平米,深圳樂有家涉嫌隱瞞面積“欺詐”租戶

房屋租賃合同(圖片來源:鄧毅供圖)

因實地驗房后發現套內建筑面積與宣稱的面積大小相差甚遠,A公司拒絕簽署該合同。

“就算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折算,該房的使用面積應為172x70%=120㎡左右。”鄧毅認為,樂有家及志成科技涉嫌合伙欺詐,虛報房屋的建筑面積大小。

一方面,樂有家與A公司溝通時明確了房屋建筑面積。另一方面,房屋租賃合同書里沒有體現房屋建筑面積。作為居間方的樂有家,是不知情還是故意而為之,又或者是業務能力不過關,未盡到審查義務?而作為出租方的志成科技,又是否隱瞞了實際的面積大小?

對此,《消費者報道》針對此事致電給深圳市志成充電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當時有將房子的具體尺寸給到A公司。“虛報面積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們的房子是按整套出租的,當時我們線上是有對合同,合同也沒有約定說這個房子的建筑面積是多少,而且他們是有去看過現場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A公司在轉賬后的確有表示不滿意房屋面積大小,“因為我們當時是整層在裝修的,他需要多大,我們可以配合他重新改造。”

租172平米房子實際僅68平米,深圳樂有家涉嫌隱瞞面積“欺詐”租戶

A公司與志成科技的聊天截圖(圖片來源:志成科技供圖)

當記者詢問志成科技是否與樂有家互為合作關系時,對方告訴記者,“我們沒有委托他們(樂有家),但他們通過什么渠道了解的,我也不清楚。”

不過,通過鄧毅提供的聊天截圖了解到,在A公司轉賬之前,樂有家曾在溝通群中明確表示該房屋面積大小為172平方米。鄧毅告訴記者,志成科技的相關負責人也在溝通群里。

租172平米房子實際僅68平米,深圳樂有家涉嫌隱瞞面積“欺詐”租戶

與此同時,記者也撥通了深圳市樂有家房產交易公司相關負責人的電話,當記者表明采訪意圖后,對方情緒頗為激動,拒絕采訪。

針對志成科技相關人員的回應,記者再次聯系A公司詢問相關情況,A公司相關人員表示:“當時我們租賃該房屋時候并沒有說按套來租賃,這是志成充電科技公司現在巧辨之詞一面之詞,而且市場上也鮮見按套租賃房屋這樣的案例,明顯是志成公司現在為了逃避欺詐這個事實在偷換概念。其次,A公司是到現場看過,那是看房屋所在,所租賃房間具體朝向等,并非志成公司所言,既然你到了現場一看了,我面積欺詐就可以免責。再說,誰租賃房屋不會到現場看看?”

中介方與出租方聯合“虛報房源面積”屢見報端

《消費者報道》了解到,A公司所遇到的情況并非偶然個案,或是寫字樓租賃市場亂象的縮影。在某投訴留言板上,相似情形屢見報端。2021年7月,一名剛準備創業的青年在深圳創新科技廣場租了一間宣稱面積為102平方米的辦公室,繳納押金后,測量發現實際面積僅有35平方米。

租172平米房子實際僅68平米,深圳樂有家涉嫌隱瞞面積“欺詐”租戶

租172平米房子實際僅68平米,深圳樂有家涉嫌隱瞞面積“欺詐”租戶

圖片來源自某投訴留言板

同年8月,一名創業者在某投訴留言板上反映,目前深圳市的辦公租賃問題嚴重,二手房東攪亂市場,公攤面積占比55%以上,甚至更高。

除了深圳以外,北京、杭州等地也曾出現出租方與中介方勾結故意虛報房源面積的行為被媒體曝光。

那么,志成科技與樂有家此舉是否屬于故意虛報房源面積,涉嫌欺詐行為?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歐陽一鵬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欺詐行為是指出租方或者中介方需要存在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其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因此,只有出租方或中介方明知所交付的房屋面積顯著小于172平方米,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對承租方進行虛假告知,誤使承租方租賃不符合自己使用目的的房屋,出租方或中介方才涉嫌欺詐。

針對上述情況,A公司能否要求對方全數退還押金?歐陽一鵬認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合同當中如果約定一方存在具體某種欺詐行為,另一方可以獲得約定解除權,那么承租方當然可以要求解封退還全部押金。如果沒有合同或者合同沒有約定解除權,民法典也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或者趁人之危訂立的顯示公平的合同,均屬于可撤銷的合同。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合同自始無效。

此事的后續情況,《消費者報道》將持續關注。